廣東將包括房地產、建設工程相關領域等124項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廣州、深圳實施
近日,廣東省政府決定把經濟管理領域的124項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廣州、深圳市實施,其中與房地產、建設工程領域相關的有四十多項,包括但不限于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和修改審核、省管大型建筑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核發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、建筑企業資質核準、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資質核準等相關工作。